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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努力做好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
-----12358开通十周年回顾和总结
“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2001年5月8日正式开通以来,泉州市各级价格部门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群众价格权益为宗旨,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举报工作的第一要务,在宣传解释价格政策、排查调处价格矛盾、疏导化解价格纠纷、应对价格异动和处置涉价群访事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年来,全市各级价格部门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2.65万件,办结率在98%以上,通过检查处理,退还消费者2290万元,没收和罚款860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3150万元,有效整顿和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不仅成为群众反映问题、了解政策的重要途径,也成为价格部门宣传政策、解决纠纷的窗口和平台,工作成效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通过各级价格部门的不懈努力,“12358”的影响力越来越广,品牌形象日益提高。回顾十年来工作历程,价格举报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是坚决查办举报案件,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价格权益。各地价格部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目标,认真履职,逐年加大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2001年至2010年,全市通过举报线索查处的案件占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总数的52%,价格举报成为价格违法案件的重要来源,查处范围集中在教育、医疗、交通和物业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对查出的违法金额,秉持快速办理、以退为主的处理原则,十年间共责成收费单位限期退还缴费者多收价款2290万元。
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全市价格部门同心协力,知难而上,先后平抑了2003年的“非典”和2004年“禽流感”疫情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经受了2005年、2006年成品油短缺、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攀升和“龙王”超级台风对蔬菜价格的影响,以及2007年下半年猪肉、粮食、食用油、乳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进而拉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考验,积极有效应对了2009年6月和2011年3月食盐抢购风潮,顶住了2010年10月下旬部分农产品价格特别是蔬菜类价格波动带来的巨大压力。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考验下,在面对举报电话咨询量每日超过百起的异常日子里,全市价格部门勇于面对挑战,充分发挥职能,通过举报平台和当地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费政策,并以举报为线索,加大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一批顶风违法多收费、乱涨价的案件。各地价格部门还在“两会”期间、节假日和重大经贸文体活动期间采取事前巡查、重点检查、24小时人工值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措施,为保障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发挥了作用。
三是妥善调处价格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价格部门将疏导化解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作为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利用价格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立足“依法、合理、公正”,运用灵活手段,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费纠纷进行调解,有效化解了多起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群体事件,充分发挥了“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针对2009年以来外地旅客集中反映车站周边窗口地带餐饮行业普遍存在“宰客”的现象,泉州市物价局除对恶意欺诈的经营者进行专项整治外,还未雨绸缪,推行关口前移,主动联合工商部门、运输公司对站内站外42家餐饮、公用电话、杂货店、小型超市逐一进行提醒告诫,并且在旅客候车室、购票窗口上方、旅客出入通道设立告示牌和LED显示屏,告知旅客在消费时的注意事项和投诉途径,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宰客”的欺诈行为。
四是广泛宣传价格政策。2006年至2010年,泉州市物价局主要领导亲率各职能科室负责人7次上线参加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4次参加泉州晚报“政风行风直通车”座谈会和东南早报“一线通”热线访谈,6次与相关部门在公共场所联合开展大型接访接诉活动,重点宣传解释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分析经济态势对价格的影响,直面公众关注的春运票价、出租车运价、教育收费、医疗价格、停车场收费、物业收费和农产品价格波动等热点焦点,现场回答听众、读者和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128个,当场受理116起投诉,并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全部办结,电台和报社记者全线跟踪处理过程并采访,同时将办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反馈。此外,在本地平面媒体上回复受众的各类价格问题200多个,对媒体报道的每起违法价格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全部予以落实并反馈。惠安、南安和德化等地价格部门也根据当地特点,借助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展活动,取得的宣传效果十分明显。
五是价格举报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全市价格部门注重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不断充实强化价格举报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处理技巧。泉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根据面临的不同形势和任务,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市性的业务培训,培训对象既有系统内专职检查人员,也有商场、超市物价员和乡、镇、村的义务监督员,或以会代训,或专题讲座,有好的经验和做法则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地参照,从而达到开拓思路、提高能力的效果。自价格举报中心成立以来,泉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分局于2004年荣获“全国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获“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多次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为“价格举报工作先进个人”、“110联动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物检分局还多次收到投诉者送来的锦旗、表扬信,部分投诉者还专程来单位面谢。
回顾十年历程,有压力、有挑战,更有收获。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复杂的价格形势,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按照价格举报工作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为规范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物价局
201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