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大泉州旅游支柱产业
吴谋德
王毓仁
旅游业被称为当今的“朝阳产业”。它成为经济发展后富足的人们休养生息的一种最为重要的形式。旅游经济在跨入21世纪的中国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据统计,2001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达8901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外汇)达177.9亿美元,首次跃居世界第五位,国内旅游人数达7.84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3522.36亿元,旅游业总收入4995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2%。2001年我省入境旅游人数达163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外汇)达9.4亿美元,国内旅游人数达3322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267.7亿元,旅游业总收入345.67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8.1%。2001年我市接待游客675.75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64.4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7%。新世纪泉州发展目标定位为现代化工贸旅游港口城市,“十五”计划将旅游业确定为泉州优先发展的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如何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努力打造大泉州旅游支柱产业,已迫切地摆在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面前,成为人们思考的一个热门话题。
一、泉州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优势
泉州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又是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区域内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庞大的旅游客源市场和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使新兴的旅游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9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旅游业列入我市支柱产业加以培植,全社会兴办旅游业积极性日益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以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为核心,以中心城市的古城、紫帽山、洛阳桥、马甲四大旅游区为紧密层,其他县市如崇武古城、郑成功史迹、石狮黄金海岸、晋江安溪宗教旅游、永春德化生态游等为半紧密层,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大泉州旅游圈。2000年泉州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纵观泉州的旅游业,主要优势表现在:
1、旅游景点资源丰富。泉州城始建于公元711年,是个千年古邑。悠久的文明史,决定了泉州旅游资源、旅游文化的丰富多彩。泉州作为丝绸之路起点,海外交通和对外贸易曾盛极一时。宋元时期,泉州港成为当时世界最大的海港之一,曾呈现出“市井十洲人”,“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海外交通带来古代波斯、阿拉伯、印度和东南亚诸种文化与西晋末年“衣冠南渡”而后在泉州大地上传播、发育的中原文化交融汇合,形成了独特的异彩纷呈的多元化文化现象,在泉州不同语言、不同宗教的民族融洽相处,绽放出人类和平与文明之花,使泉州赢得了“海滨邹鲁”、“世界宗教博物馆”等称誉。全市名胜古迹众多,现有国家级风景区1处、省级1处、市级8处,列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43处,市、县级581处。主要有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清源山,反映海交史的九日祈风崖刻、宋代古船、中国现存最早的伊斯兰清净寺及穆罕默德门徒三贤四贤的灵山圣墓,并称古代“三大丛林”的开元寺、承天寺、崇福寺,全国最大的道教石雕老君造像,代表古代建筑杰出成就的东西塔、洛阳桥、安平桥、被台湾人民称为“开台烈祖”的郑成功陵墓和史迹以及在台湾民间有着广泛影响的泉州天后宫、花桥慈济宫、通淮关帝庙、泉州富美宫、安海龙山寺等。素有“地下看西安、地上看泉州”的美称。中国旅游之最泉州就占了13个。泉州人文荟萃,文化昌盛,中西文化长期在这里交流汇聚,造就了灿若繁星的文化名人,从唐至清一千多年间,见载史书的人物就有3500多人,他们中有才华横溢的文学家欧阳詹、王慎中,学识渊博的思想家李贽、蔡襄,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郑成功、俞大猷,政绩卓著的政治家曾公亮、梁克家,智勇双全的军事家施琅等等。留存了以南戏、南音、南少林为代表的辉耀古今的文化遗产和大量珍贵的历史文化瑰宝。泉州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打城戏古朴幽雅,有“中国宫廷音乐活化石”之美誉的南音,被海外游子视为最亲切的乡音。天然景色与人文趣境相得益彰,构筑了泉州旅游业独具特色的文化氛围。
2、自然条件优越。泉州地处福建东南部,台湾海峡西岸,福厦两地的中心点。面积10865平方公里,地貌属丘陵地带,枕山面海,平均气温18-200C,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无霜期达310天以上,年降雨量1000-1800mm,年平均日照达1900-2000小时。泉州清源山风景区自古有“山姿挺秀,崖多耸悬,洞多深幽,岩姿奇巧,林菁丛密,飞瀑喷射,激湍王争
淙,寺院林立,冬不见雪,夏拒骄阳,四季如春”之誉,堪称旅游胜地。
3、基础设施完善。“八五”以来,泉州共筹集近200亿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能源、通讯等设施日臻完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被列为“全国城市投资硬环境四十优”之一。全市公路通车里程9000公里,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82.9公里。高速公路横亘福厦两地。泉州铁路建成通车,晋江机场跨入全国50个吞吐量最大的空港之列,邮电通讯超前发展,水电供应充足。
4、旅游设施配套。全市现有星级饭店38家,其中四星1家,三星20家,二星16家,一星1家,客房3378间,床位6500张。旅馆、招待所400多家,床位3万多张,客房出租率在60-70%。全市拥有各类旅行社5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4家,国内旅行社49家,旅游从业人员近3万人,持证导游人员300多人,旅游汽车服务公司有4家,大巴车18部。
5、旅游产品丰盈。泉州是全国重要的柑桔、乌龙茶、龙眼生产基地,四季花果飘香。泉州木偶头、德化瓷器、永春老醋、惠安石雕蜚声中外,工艺品、纺织服装、箱包鞋帽远销海外。温陵美食街、后街旅游街、石狮旅游购物等成为富有吸引力的新景点。
6、古城得到有效保护。几年来我市严格执行《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坚持在保护中建设,建设中保护,在发展中体现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严格保护名城传统格局、特色和风格、风貌。做到保护、抢救、修复、重建并举,巧妙地把各个独立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有机联系起来,形成畅达的旅游线路,使其更具艺术价值和旅游价值,深化、丰富了名城的文化内涵。
7、旅游客源市场潜力巨大。泉州是我国著名的侨乡和台湾同胞的祖籍地,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泉州籍的海外华侨600多万,祖籍地在泉州的台湾同胞约900万人。海外旅游客源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和港澳台。作为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的泉州,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加入世贸后,国际商务的增加将带动国际商务旅游的增加;国外旅行社的进入将带来一定的客源;外国航空公司的介入,将大幅度降低机票价格,使出入境成本下降,客源将由东南亚扩展到欧美日。预计到2005年境外游客将达65万人次,年平均递增7%。而国内客源将随着假日旅游经济的兴起和旅游推介活动的深入,凭借泉州优越的旅游条件以及区位优势吸纳省会和特区辐射的众多客源。预计到2005年国内游客将达到1140万人次,年平均递增15%。
二、当前制约我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旅游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国内旅游业发达的兄弟城市相比差距是明显的,仅江苏周庄一个人口仅2万多人的旅游小镇,年旅游收入达5亿多元。不论是体制上、管理上还是规模上泉州都存在许多不足,直接阻碍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旅游管理体制滞后,难以形成合力,旅游资产流失严重。
由于体制不顺,存在着政企、企事不分现象。目前景区(点)分别隶属于建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宗教局、文化局、文管会及镇一级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旅游局、宗教局、文化局、文管会、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致使多头交叉管理,互相址皮,各部门各自为政,在管理上从自身业务考虑,缺乏统一规划协调,造成景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旅游行业总体发展规划相脱节。如泉州开元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省“十佳”风景区,作为福建省内最大的寺庙—泉州开元寺曾与洛阳白马寺、杭州灵隐寺、北京广济寺齐名。而目前的门票价格仅3元/票,与杭州灵隐寺20元/票的价格相差近7倍。在门票调价问题上,由于开元寺是宗教活动场所,寺院认为不能调高票价甚至不必收费,而开元寺管委会则认为开元寺是旅游景点,不仅要收费而且要提价。由于意见不一致,开元寺门票调价问题久拖不决,按每年50万游客每票20元匡算,开元寺每年门票收入损失达850万元,一笔丰厚的资金白白流失。
(二)旅游产业化程度不高,资金缺口较大。
目前我市主要旅游景区大多数属事业单位,景区的经营收入上缴财政,人员经费、景区开发、管理修缮、文物保护等经费依靠财政拨款维持。以清源山风景区管理处收支为例:1999年收入总计67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83万元,占总收入41.7%,门票收入350万元,占总收入的51.6%,其他收入45万元,占总收入的6.7%,支出1292万元,超支614万元。2000年收入总计675.3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3万元,占总收入21.2%,门票收入480.66万元,占总收入的71.1%,其他收入51.67万元,占总收入的7.7%,支出1192.47万元,超支517.14万元。再如市海交馆年收入仅20多万元(以门票收入为主),费用支出约100万(不含文物保护、收集费用),市级财政每年拨补达80万元。旅游业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化运作,尚未走上一条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子,致使一方面财政投入不足制约它的进一步发展、扩张;另一方面因长期没有面对市场竞争,普遍存在着“等、靠、要”思想。
(三)政府导向力度不够,旅游市场问题突出。我市已把旅游业列入“十五”期间的三大主导产业之一。但是各级政府在旅游业的统筹规划整体布局方面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系统性指导。未能全面详尽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协调发展规划,部门之间、部门与景区、旅行社之间、景区与旅行社之间关系脱节,旅游市场暴露出许多诸如买票难、住宿难、吃饭难、服务质量下降、恶意宣传、恶意竞争及价格欺诈等方面的问题。未能运用经济政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把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推向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四)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缺乏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组合能力的龙头企业。我市旅游企业虽多,但规模小、分布广、服务单一,缺乏合作意识、缺乏集团式发展和强有力龙头带动。同时企业受规模实力的限制,自身融资能力差,后续投入不足,为争夺客源无序竞争,争相压价经营,造成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逆动力,这方面旅行社尤为突出,严重地影响了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五)旅游产品处于浅层次开发,仍以单一静态的观光旅游为主。
我市旅游产品的结构仍以单一静态的观光旅游为主。旅游资源分散经营管理,没有树立统一的旅游品牌。长期以来,各景点各自为政,各打各的品牌,缺乏针对客源市场进行定位和细分,开发出适销对路的产品,使旅游产品很难得到消费者认同和信任。如泉州清净寺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伊斯兰教寺,洛阳桥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海港大石桥,但由于景点单一,规模小,景(区)点设计成旅游产品的力度不大,内涵建设不够,门票价格偏低,一张3元的门票与其景区的历史价值明显不相符合,出现了“以观光为主,休闲度假不多;以散客为主,逗留时间短”的状况,没有形成旅游资源的整体联动效应,泉州旅游成为福州、厦门旅游的延伸,人虽进来了,但留不住,仍是原始的门票经济而不是旅游产业经济,形成游客“走马观花”和“赶鸭子”式被动游。据统计,半数以上饭店是接待散客,其余饭店接待的团队与散客比为1:5。游客在泉州平均逗留时间1.5天,厦门2.5天,福州6.5天,逗留时间偏短,直接影响旅游收入。以2001年“五一”黄金周为例,泉州接待境内外游客52.84万人次,总收入3.86亿元人民币,厦门接待境内外游客52.89万人次,总收入6.29亿人民币,两地接待人次相近,收入却相差一半。
(六)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不够,人才缺乏。
1、宣传力度不够。来泉州旅游的很多旅客只知泉州有东西塔、老君岩,不了解泉州拥有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目前泉州在外地尚未设立宣传泉州旅游品牌的窗口,旅游研究机构没有建立,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媒体对泉州旅游的宣传相对较少。
2、高素质旅游从业者较少。目前全市旅游从业者近3万人,但高素质、会经营、懂管理、善导游的人才缺乏,许多品位高、内涵丰富的旅游景点因推介不全,满足不了游客的需要。
三、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及措施
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旅游服务贸易已承诺全面向成员国开放,国际财团、旅行社集团、饭店集团等将长驱直入,国内大旅行社、饭店等旅游相关产业的强强联合也将此起彼伏,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为此要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观念,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旅游资源,区位、市场和侨台优势,理顺和完善旅游管理体制,调整和优化旅游资源配置,加快旅游产业化经营步伐,要举全市之力集中力量打造“海丝”名牌,以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旅游区为重点,做好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完善“食、住、行、游、购、娱”等配套服务设施,大力营造旅游业发展氛围,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壮大旅游经济实力,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力争把泉州建成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概括起来即:“制定旅游规划,整合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组建旅游集团,完善旅游服务,搞好旅游促销,做足旅游文章,做大旅游份量。”
(一)实行归口统一管理,促进旅游业发展内动力的形成。
1、鉴于旅游业涉及部门多,辐射面广的实际,为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研究、决策,必须由业已成立的泉州市旅游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旅游业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研究对策,协调发展,克服旅游业政出多门协调难的弊端。要把我市的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及财政拨款的景区全部纳入管委会统筹管理,调整优化旅游资源配置,为我市营造大旅游发展格局奠定基础。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部门间关系,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规划,塑造旅游形象,加大整体宣传力度为泉州旅游业发展出谋献策等工作,在旅游业经营管理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达到行政管理意志和行业管理意识相统一的目的。
2、加快改制步伐。旅游企业要建立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不再实行事业化管理和财政拨款的体制,要立足市场,面向市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按公司法要求规范运作。
(二)实施政府导向型的战略性调整和集团化规模经营,激活旅游业发展的外动力。
充分运用市场力量和行政力量,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市场运营机制的公司化、企业化管理模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联合是十分必要的。
1、组建泉州市旅游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政府为引导,吸收国有法人、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以国有控股为主的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大力推行按劳按能按贡献分配和试行年薪制和期权期股等各种分配方式,拉开分配差距,按照“双向选择”的要求,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层实行聘任制,彻底打破“大锅饭”分配形式,全面推进新型用工制度。
2、组建旅游集团公司。以股份公司为核心,面向社会相关联行业,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关联业务为依托,紧密与松散相结合的旅游集团公司。通过参股控股形式,把业务关联、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旅行社、出租汽车、宾馆酒店、会展中心等进行资产重组,组建以产权为纽带,紧密型的母子公司集团,并把一些相关联、规模适当、信誉较好、知名度较高的景区和景区配套的“食、住、行、游、购、娱”等企业,作为以产业为纽带的集团公司松散型协作企业。通过组建集团,把全市著名景点授权集团公司统一开发、保护、设计、促销,利用集团的辐射和扩散功能,实现经营城市和旅游资源开发相结合的运用模式。同时对所有集团体系中的企业对外统一使用集团名称,形成统一的品牌形象,从而产生名牌效应,提高我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
3、推荐上市。以股份公司为核心,对集团公司中的企业进行重组,优化股权结构,通过辅导,推荐上市。
(三)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宣传和人才培养,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审时度势,扬长避短,进一步转变观念,开拓市场,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大旅游”发展环境。
1、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水平。要把旅游业当作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来提高,而不是当作事业来扶持,更不能当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个方面。要把旅游业作为产业来发展,按市场化的方式运作,不断壮大其规模和实力。
2、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整体形象。要在市民中宣传和提倡“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要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母亲山”,加强旅游“窗口”部门人员旅游知识培训,提高司乘人员旅游“专业知识”水平,在各宾馆、酒店配套设立“泉州旅游介绍”、制作“泉州旅游”系列VCD光盘,在泉州客运站、火车站、飞机场等客源量较大的地方设立电子触摸屏推介“泉州旅游”信息。让旅游业的发展与市民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宣传深入人心,营造“旅游为人人,人人为旅游”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泉州以“海丝”旅游品牌为主的丰富旅游资源,在外设立宣传窗口,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少林寺》、《闽南世家》等电影拍摄形式扩大泉州影响力。召开全国性旅游高层次研讨会、学术会和各类摄影展,强化对泉州旅游业的形象宣传,提高泉州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吸引力。要积极导入CIS(即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和CS(即以顾客满意度为标准的形象设计)塑造泉州城市形象和旅游形象。
3、加快人才培养。要充分依托华大、师院、泉州旅游职专现有资源,结合泉州实际,培育一批适应泉州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导游、研究人员,提高旅游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旅游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着力打造旅游精品,促进旅游经济形成。
1、加大旅游产品的生产开发。抓好旅游产品的开发、创新、优化、升级是实现旅游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的重要基础。要运用大旅游观来认识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即从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的传统旅游资源走出来,开发一切对旅游都有吸引力的景观和风情,要把旅游商品开发与我市文化内涵、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典故、南戏南曲、旅游线路、土特名产、风味美食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出具有泉州特色集标志性、创意性、观赏性、实用性为一体的旅游商品。通过筛选一批有代表性、具规模、上档次的旅游精品线路,扩展一日游、三日游、多日游等业务,积极争取举办招商会、商品展销会、科技交流会、文化艺术交流会等大中型会务,通过兴办各种类型的旅游节、观光节、宗教朝圣节等活动扩大国内外客源,拓展商务旅游。把中外游客留在泉州,使旅客“食、住、行、游、娱、购”在泉州,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2、重视抓好假日旅游。假日旅游是当前群众的消费热点,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灵丹圣药”,我市有丰富各样旅游资源,发展假日经济具有广阔的前景。各级政府、旅游部门和企业要重视旅游市场变化,搞好市场调研,调整促销策略,要重视接待工作,提前部署,加强检查,受理投诉,使游客游得开心,游得安心,让假日旅游成为我市旅游业的一个“亮点”。同时,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要大胆探索推行带薪轮休制。这样既把干部职工休假制度化、经常化,又有效地避免在“黄金周”期间发生一些旅游热线的铁路、民航和公路客运客满为患,以及热点旅游景区因游客爆满发生互相拥挤、滞留,既危及旅游安全,又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的状况。
(五)齐抓共管,多方扶持,做大做强大泉州旅游产业。
要从政府服务、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旅游产业发展。
1、简化审批。政府职能部门要强化为旅游业服务的意识,加快推进旅游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增强透明度和公开性,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2、增加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按照建设旅游强市和旅游主导产业的目标以及面向21世纪的发展需要,积极争取专项旅游国债,实行专项旅游线路招标筹资。市(县、区)级在财政年度预算中,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旅游专项资金,并逐年有所增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市整体形象的宣传,旅游市场促销,旅游行业管理和重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扶持名优旅游产品开发及旅游景区(点)旅游企业达标升级的奖励。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应将旅游景区(点)建设统一纳入计划,重点给予扶持。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开发经营旅游产业,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对积极招商引资投资旅游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3、实行旅游项目投资信贷和政策优惠。经评估为经济效益好和信誉好的旅游企业的流动资金及对旅游业再投入资金的需求,金融部门实行信贷优惠。对高星级酒店(四、五星)的投资改造银行优先贷款,财政参照技改扶持政策给予相关优惠。积极推行事前收费权资本化或价格收费批文质押贷款,解决旅游资金瓶颈问题。
4、做好旅游安全,拓展保险业务。受美国“9·11”恐怖事件及国内坠机事件影响,旅游安全受到严竣挑战。因此要加强交通安全和旅游安全防患,拓展旅游保险业务,建立旅游安全保险机制。对游客旅行、居住、游览及人身安全等开展全方位、多形式、自愿的保险业务。
5、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规范化、法规化建设。严格执行《福建省旅游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加大旅游执法和旅游质量监督,开展旅游行风整顿,各旅游窗口单位要认真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提高,做到文明、安全、卫生、优质。
6、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配合“数字泉州”建设,加快旅游业信息化步伐。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建设“金旅”工程,完善各类旅游预定、网上支付服务,鼓励与支持社会团体、旅游企业创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门旅游网站,全方位扩大旅游市场和泉州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依托互联网,提高旅游产业信息化水平。
7、深化价格改革,壮大旅游经济实力。
(1)推行联票制。对辖区内主要旅游景点的票价实行“自愿、联票、优惠”办法,即在坚持游客自愿情况下,对辖区内主要旅游景(区)点门票实行捆绑式销售,折价优惠,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的办法,这样既有利于推介旅游资源,实现旅游资源共享,又能增加旅游总量收入。
(2)把旅游学习宣传培训费用纳入门票价格主要部分。鉴于目前我市旅游宣传力度不够,应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提升我市旅游管理水平。同时加强旅游队伍建设,强化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这部分费用将随着我市旅游产业化发展大幅度增加,应在制定、调整门票价格中重点考虑。
(3)进一步理顺旅游门票价格,要进一步理顺旅游门票价格,采取“小步快走”办法,分期分批,突出重点,解决旅游门票价格偏低状况,通过调高价格,缓解建设资金不足,减少地方财政负担,改变收不抵支局面,建立以“旅游养旅游”、“以价格促旅游,以旅游促发展”的良好价格机制。
(4)实行费款减免政策。对列入“十五”计划,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在批准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发(建设)期限内免交土地使用费;市级及各县(市、区、管委会)旅游项目用地征收的土地转让金,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星级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大力发展和扶持专营旅游车队,开辟一日游、多日游旅游专线。交通、公路部门对旅游专线车要争取养路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旅游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严禁向旅游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旅游环境。
(5)加强旅行社、景区(点)等相关部门之间价格协调。发挥旅游管委会、旅游协会等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旅游业淡、旺季较突出的特点,可参照国际惯例,实行浮动价,对旅行社组团、接团涉及到宾馆、旅店、酒家、景区、交通等配套服务业,在总报价内明确规定优惠折率和回报率。制止违规暗箱操作,互相倾轧或转嫁负担。规范旅游业明码标价行为,配合整顿规范旅游价格秩序,做到“五无、三提高”,即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