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价格协会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吴谋德

2004年2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价格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价格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03年工作,研究安排今年全市的价格工作。等一下黄副市长还要就新时期价格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3年价格工作回顾

2003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面对各种困难与挑战,拼搏有为,奋发进取,在应对价格异动、规范价格和收费管理、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提高价格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市本局以及永春县、晋江市物价局被省物价局、省人事厅评为全省价格系统先进集体,有四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这次会议市物价局、市人事局也要表彰一批全市价格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围绕中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有效抑制价格异动。2003年4月下旬以来,面对抗击“非典”这一特殊使命,我市各级价格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密切协作、扎实工作,采取监测、管理、监督“三管齐下”,制定出台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并按照省局的部署对防“非典”相关药品和消毒器械等实行限定差价率的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执行消毒不得收费等价格政策,严厉查处哄抬价格行为,有效地抑制了与防“非典”相关的药品和商品价格的过度上涨;对受“非典”影响大的餐饮、旅游等行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副食品价调基金实行减免政策,为防“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处理“非典”引发的价格异动事件中,全市各级价格部门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在去年10月份以来我市粮油价格出现明显上涨时,从容应对,组织力量,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做好对经营者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维护了粮油和副食品市场价格的稳定,得到了省物价局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表扬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市本局和晋江市物价局被同级政府评为防“非典”工作先进单位。

深化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公开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调价方案的意见,在认真审核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的基础上,上报省物价局审批,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认真贯彻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时转变职能,放开部分审批权限。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管理,严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初审关,先后审查并报省评估委批准成立两家丙级机构和一家乙级机构。积极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行为专项检查,召开评估委成员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房地产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先后制定了市区部分线路公交票价、小水电上网电价以及液化气价格,组织实施成品油等调价方案。

(二)继续减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收费年审,规范收费行为。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成审验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审验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不缺不漏。全市应审收费单位4349个,实际审验4290个,经审验合格单位3956个,占91%,基本合格单位314个,占7%,不合格单位20个,占0.4%,2002年度全市收费总金额16.8亿元,发现违法收费金额92万元。 市本级应审收费单位190个,经审验合格单位179个,占94%,基本合格单位11个,占6%。

继续清费、治乱、减负。积极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涉农价费公示工作的意见》,继续抓好全市涉农价费公示工作,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做好涉农价费公示工作,明确把涉农价费公示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会同市减负办对各县(市、区)的减负工作进行检查,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税外收费工作,检查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于11月17日发出《关于做好涉农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针对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积极推行教育公示制度,规范城市、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本、簿籍收费;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中关于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认真审定有关收费。对我市医疗服务、旧机动车交易服务、殡仪服务、行政暂扣车停车场等收费进行认真审定。对全市各种门(楼)牌的收费标准严格审核,形成方案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批。

积极开展价格调研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积极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路桥收费、考试费、培训费、检验费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等收费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了市人大第1043号建议《关于中小学收费问题的建议》和市政协第211号提案《关于尽快修订〈泉州市医疗单位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建议》的办理工作。

(三)整顿规范,营造良好有序的价格环境。

2003年,针对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全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40起,实行经济制裁1311.9万元,其中:退还群众315.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61.15万元,罚款35.48万元,上缴各级财政996.63万元。

从严从重查处借“非典”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自4月22日起,集中力量开展涉及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并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150人次,对1532家药品零售企业、医院、门诊部的防“非典”药品价格进行检查,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借机提价销售的价格违法案件171件,实行经济制裁13.57万元。

加大价费专项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教育收费、农电价格、越权定价行为、农业生产性费用与农民建房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一批大案,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和部门价费行为。

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为民排忧解难。开展防治“非典”工作以来,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和“12358”举报制度,设立专门值班室,建立领导、工作人员及司机三套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守人员到岗到位,及时受理、查处、反馈价格投诉和咨询,做到件件有处理、有回音,让群众满意。据统计,全年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679件,已办结1631件,办结率97.14%,通过价格举报立案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97件,实行经济制裁122.07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53.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07万元,罚款6.88万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开展节日期间的明码标价等价格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力量,对商店、超市、农贸市场、公话、车票代售点、出租车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强化服务,拓展价格工作的业务领域。

价格监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异动监测,建立了应对价格异动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在防治“非典”期间和10月中旬市场粮油等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按照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全市各级价格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层层把关,做好定点监测,坚持一天一报,及时上报市场价格动态。同时对监测结果加强对比,分析原因,及时预警预报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供上级决策参考。晋江、永春、德化等县(市、区)十分重视价格监测工作,上报率和准确率较高。南安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县级价格监测中心,落实价格监测机构的编制和经费,从人财物方面保证价格监测工作的开展。

成本监审工作起步良好。以国家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公布实施为契机,召开全市成本监审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成本监审办法》和全省成本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制定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分解成本监审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设计工作流程,规范成本监审行为。通过电视台、泉州晚报以及泉州价格信息网做好成本监审的宣传工作,并编印《泉州价格成本调查》期刊。一年来开展了小水电、火电、物业管理、旅游门票等20多家企业生产成本监审工作,共审核调减不合理成本费用204.64万元,为科学合理调定价提供依据。协助省成本队完成开元寺、清源山风景区、德化涌溪水电、德义热电等成本监审申报工作。安溪、德化积极配合市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促进成本监审顺利开展。同时,创新成本调查方式,由市成本队牵头组织了各县(市、区)成本调查人员,对全市部分农产品生产成本开展联合调查。通过交流经验,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开拓了调查工作的视野,提高了调查分析的质量。

价格认证稳步发展。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在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为司法、行政、纪检等部门做好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工作。丰泽区价格认证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评为全国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积极参与“12·23”专案组涉及的234部三菱拼装汽车的拆解处置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确定拆解拼装车的竞争性谈判最低保护价,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达20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价格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度。积极开展服务社会的价格认证、价格调定价可行性论证以及旧机动车交易、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证、路产损坏评估等工作,拓展和延伸了价格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据统计,全年全市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共完成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业务10965件,标的总金额达4.88亿元。其中市本级价格认证6637件,标的额2.78亿元。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再上新台阶。全年全市共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750万元,比上年增加20.3%,同时拨出980万元用于扶持副食品基地生产和节日市场价格补贴,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市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工作已初步实现基金数据网络管理和征收单位动态管理,确保价调基金及时足额征收,2003年征收额达到585万元,比上年增长36.4%。南安市全年征收达430万元,比上年增长106.7%。

价格宣传信息工作富有成效。建立全市宣传员网络,并举办了首期宣传工作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稿件数量不断增加,质量有明显提高,被市府办采用19条,省局采用80多条,省府办采用2条,有一条得到市委施书记的批示,全市价格政务宣传工作名列全省前列。晋江、南安、惠安、安溪等县(市)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思想、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检查督促五到位,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省物价局组织的“四五普法”、《行政许可法》、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树立物价系统“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

    价格协会筹备工作基本完成。价格学会更名已获批准,价格协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五)依法治价,价格法制建设成效明显。

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鲤城、洛江、泉港等县(市、区)积极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明码标价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面对我市物价部门首例关于公交票价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应诉工作。在一审败诉的不利情况下,聘请律师和安排本局熟悉业务人员,并在省局的具体指导下形成严密的上诉意见,在省市物价干部、律师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取得该案件的胜诉,维护了物价部门定价的权威性。

推行价格听证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在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调查测算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听证会的规定规范操作,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成功地举办了污水处理费的听证会。晋江、石狮分别召开自来水调价、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看到一年来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特别是当前我们对垄断行业价格监管还不到位,垄断行业在价格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仍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大;依法行政意识、全局意识、长远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

去年我市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仍具备较快发展的条件,主要是多年来扩大内需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发展的空间和回旋余地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自主增长的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可能好于去年。这些都是做好今年价格工作的有利条件。

去年我市价格总水平扭转了近年来的下降状态,预计今年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将继续回升。主要原因是:国家将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坚持扩大内需,强调促进消费较快增长,强调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去年10月份以来粮油等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多,将对今年价格总水平上升产生较大推动;去年以来对一些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调整也会对今年价格总水平的上升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部分行业增长过快导致的资源约束矛盾会拉动相关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世界经济复苏进程加快,国际市场价格处于上升趋势,也会对国内价格总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应该看到,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虽有所缓解,但总体格局依然没有改变。综合以上因素考虑,预计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上升2%左右。

应该说,今年价格总水平的回升仍是恢复性的,从总体上讲,是合理的。但由于经济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国际市场对国内价格的影响日益加大,再加上国民经济发展正处于新一轮增长周期的上升阶段,影响今年价格总水平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价格形势比较复杂。因此,对今年面临的形势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变化,特别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动情况。在当前社会弱势群体对价格上涨承受能力较弱的情况下,今年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今年经济与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个服务”、遵循“四条原则”,抓好“七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增加、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

“三个服务”是指价格工作要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稳定。这是我们开展各项价格工作时时都要把握的一个总的方向。

“四条原则”是:既要保证改革的力度与发展的速度,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可承受程度,以保证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最佳结合;既要做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工作,又要做好促进社会进步的价格工作,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既要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尤其是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又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既要做好城市价格工作,又要做好农村和县级价格工作,以全面推进价格工作,促进价格工作的长足发展。

“七件大事”是:深化电价改革、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监管涉农价费、整治教育乱收费、降低药品价格、规范住房开发建设中“两管三线”价费、建设价格诚信体系。

全市价格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重点,扎实做好今年的价格工作:

(一)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改革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批转的《关于运用电价政策筹集资金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电网建设筹措资金;配合省物价局研究LNG总体项目的电价、气价方案和价格形成机制,为推进LNG总体项目建设提供决策参考;针对我市电力工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实施包括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季节性电价等一系列削峰填谷、鼓励节约用电、促进电力工业发展的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用电同价方案,对各趸售县供电企业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开展年度监审工作,并根据监审过程发现的问题和电价改革的要求,提出进一步统一当地同价方案的电价分类意见。

推进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改革。要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化水环境、促进建立节水型社会为目标,综合考虑原水、城市供水、污水等各个环节,在统筹研究整体水价政策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的合理化建议;加大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和征收力度,大力促进县级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以实现保本微利水平为近期目标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计价方式的改革,结合调整城市供水价格,配套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促进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二)整顿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

强化涉农价费监管。要积极配合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认真落实我局提出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条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对现行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取消未经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加大规范治理教育收费力度。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部署,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并促成我市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配套措施出台,避免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的同时发生教育事业的滑坡现象;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代办项目收费;严格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理顺高中择校生与借读生的关系。

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管理。根据价格分工管理权限,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省局的有关精神,重新制定当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强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管理,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工作指导;以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为目标,整顿规范药品价格秩序。实施《福建省医疗单位制剂作价暂行办法》,加强对医疗单位制剂的价格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我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和收费政策,真正让利于患者。在防治禽流感阻击战中要坚决贯彻执行“对家禽强制免疫不得收费、对家禽饲养场、运输工具消毒不得收费”的规定,严禁以防疫之名的各种乱收费。

规范房地产价格管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严格审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中低收入家庭能购买得起住房;推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售房标价制度,规范商品房成本构成和销售价格行为,制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乱收费,维护购房者利益;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电力工程以及自来水、燃气工程建设费的收费管理组织调查研究,规范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垄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项目和代收代缴收费项目公开制度;纠正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存在的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评估执业人员资信档案系统,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并公布基准地价。

整顿交通、垃圾等收费和旅游市场价格。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统一我市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及相关收费行为,适时调整全市汽车客运分类车型运价的指导价格;进一步推行和规范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范中介服务和保安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价格行为,适时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建立全市游览参观点门票档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优化价格环境。

继续开展专项检查。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整顿市场价格秩序,重点开展涉农价格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司法系统收费、房地产价格、电力价格、教育收费、电信资费等部门行业的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

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要查处一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大案要案。要加强对与禽流感防治有关的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肉类、粮食等商品的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加强明码标价工作,提高乡镇商品价格明码标价普及率,重点规范美容美发、公路收费、邮政、银行等行业的明码标价。

加强12358品牌建设。全市各级12358价格举报中心要实行上下联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配合省物检分局开展12358八闽行巡回办案,增强社会影响力。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树“强”扶“弱”和“结对子”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化物检所创建活动;开展价格违法案卷评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设价格诚信体系。要开展2003-2004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评选活动,扩大评选范围,增加“双信”牌子的含金量;建立价格信用公示制度,把有违法记录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价格诚信教育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普法水平;发挥企业和社会物价员作用,加强企业价格自律。

(四)健全监测制度,提高预警能力。

完善价格监测体系。要形成监测分析、信息报送、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内部统一协调制度,减少重复劳动;适时调整监测点和监测品种,提高价格监测数据的代表性;逐步建立重要商品价格历史资料数据库,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

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经济生活中部分先导性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以及禽流感疫情对价格的影响;强化对与禽流感防治有关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以及粮食、主要副食品、钢材、水泥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认真落实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工作预案,确保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加强价格监测机构、队伍和网络建设。结合当前的工作需要,积极向政府编制部门争取成立价格监测机构,解决监测经费,配备得力人员,从人财物方面保证价格监测工作的开展;适时把职工物价监督人员的工作重点调整到价格监测方面,弥补人员不足问题;要把“泉价网”建成政务公开的形象窗口,建成发布价格政策、价格信息、价格分析、诚信单位等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网。

(五)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理清《行政许可法》与价格工作的关系和影响;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自行设定行政许可的价格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要在清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价格工作中行政许可的范围,凡属于行政许可项目的,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程序、时限执行行政许可;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政府机关行政许可收费进行清理,及时变更或撤消已经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各部门收费。

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本监审办法。全面宣传贯彻国家发改委25号令,通过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和系统内快讯、简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广泛了解成本监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改进成本监审工作手段,建立成本监审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成本监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成本监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调定价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在抓好调定价监审工作的同时,分期分批对全市污水处理、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上网电价发供电成本等公用事业、公益服务行业、垄断行业开展定期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形成全市性的社会平均成本数据资料,为合理定价提供成本依据。

(六)强化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重要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要围绕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主要价格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扩大就业、增加消费、减轻群众和社会负担的价格政策;围绕新的发展观,从促进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研究新时期深化价格改革的思路、措施和价格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进一步拓展价格认证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职能和各项规定,在进一步做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案件的涉案价格鉴定的基础上,开展对调定价费前的可行性研究认证工作;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评估业务,继续做好路产损坏的评估认证工作,拓展高速公路事故的车物损失评估业务;运用现代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价格认证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完善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制度,争取设立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机构,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充分发挥价格协会的作用。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价格协会,各级价格协会要按《价格协会章程》的职能规定,做好价格服务工作;组建行业价格协调机构,运用行业自律手段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开展行业价格诚信活动和有关价格理论、价格政策的课题研究。

加大价格宣传力度。要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络;围绕价格工作“三个服务”的要求,拓宽宣传渠道,挖掘宣传深度;在做好系统内宣传信息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市委市府“两办”的信息报送工作;召开全市价格系统宣传信息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的宣传工作,年底再进行评比表彰。

三、努力实现“四大转变”,不断推进价格工作上新台阶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今年的工作任务也再一次表明,无论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还是促进发展、保持稳定,都离不开切实有效的价格工作,离不开全市价格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认清使命,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四大转变”。

(一)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为新时期继续做好价格工作指明了方向。《决定》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与实践创新上的一个最突出成果,与价格工作关系特别密切,它既宏观指导整个价格工作的发展,对开展各项具体的价格事务也有很直接的影响与作用。各级价格部门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转变传统观念,努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今年价格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县域经济的部署,理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增强基层价格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城市和农村、县城价格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完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等环保收费制度,统筹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要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价格体制改革,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全市各级价格部门一定要把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主动地在价格工作规划中加以体现,在价格工作部署中加以落实,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二)转变管理职能,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

转变职能是改革价格行政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也是今年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中心内容。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管大、管少、管好的要求,努力实现价格管理职能的转变,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更加完善的价格体制环境、更为适宜的价格运行环境、更加规范的价格秩序环境、更加优良的价格服务环境。

要不断完善审批制度,该放的一定放开,该管的一定管好,对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审批规则,规范审批行为,没有法定依据的,不能自行设定价格行政许可;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放开的价格也不放任自流,而是依法进行引导和规范,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方向和力度,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要搞好价格信息咨询、预测预报、价格鉴定和价格协调,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企业经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

尤其要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制观念日渐增强,对于具体的价格决策,人们开始更多地从合法性上提出质疑,这里就有一个如何确保我们每一项价格决策都符合法规规范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政府定价的合理性问题,对定价合理性的质疑也会引发复议甚至诉讼,这在我省已有先例。因此,要与省局和市司法部门联系,有计划地开展价格法制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价格部门干部队伍的法制素质;建立政策经常性清理修订的制度,及时对现行的政策进行修订,不断提高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时效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打架、政策违法、政策法规不符合实际情况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方式,提高价格监管的有效性。

转变工作方式是转变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程序的基本要求。只有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实体合法。近年来,价格部门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行政决策中率先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从过去的“关门”定价转变为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开门”定价;建立成本监审制度,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和避免了决策失误;初步建立起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岗位责任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方便群众监督;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增强价费政策的透明度;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建立起价格部门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渠道。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和职能的转变,价格部门的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

一方面,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世贸组织的公开透明原则已逐步深入人心,人们开始重视信息的对称和知情权的落实,同时,《行政许可法》对公开行政许可的依据、过程和结果都提出很高的要求。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如果我们不进一步适应这种要求,我们的工作就很难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很容易半途而废、无果而终。在现实当中大家可能都碰到过这种情况,就是出台一项政策,实施一种行为,我们自己认为都做得很到位,但群众和社会仍有这样那样的反映,问题出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行政过程公开不够,社会和群众看到的只是结果,当然对我们的政策意图吃不透,难免产生疑问;另一个是我们做得更多的是政策规定的公开与宣传,而出台政策的背景和意义解释性的公开披露不够。所以,今后凡是重大价格行政行为的推出,都要多做这两个方面的工作,要建立政策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制度,加强重大政策法规出台前后的宣传与公开,使我们的价格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另一方面,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过去那种由价格部门单家集中管价的模式已不复存在了,现在绝大多数价格已放开由市场调节,少数由政府管理的价费中,又有不少是与其他部门共同管理的。面对这一局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也要注意工作方式的转变与创新。可以建立审定价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把需要决策的价费问题提交到联席会上,由联席会及时作出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采取联合纠风、减负、监察等监督部门办案的办法,借助他们的职能和影响力,查办那些在价格检查中存在的难以处理的大案、要案,共同来化解部门阻力,确保我们的价格监管得以顺利进行。

总之,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新办法、新措施、新途径,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监管效果。

(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转变工作作风是转变管理职能和工作方式的重要保障。各级价格部门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披荆斩棘、推动工作,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要坚持廉洁从政。全市物价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调定价、行政处罚、价格鉴证等具体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客观公正;坚决杜绝索取和收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受贿行为;坚决杜绝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我行我素的官僚主义行为。

要关注热点难点。充分利用信访、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价格协会等信息来源,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对当前反映强烈的读不起书看不起病用不起电住不起房等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提出化解价格矛盾的方法,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要善于总结提高。大家对所做的工作要经常回头看,不断总结工作的得与失,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发扬光大,对偏差不足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与方向;要加强干部五种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质疑、经得起考验,没有把握的事不做、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的事不做、“少数人快、多数人痛”的事不做!

要严明工作纪律。决策要慎重,要广开言路,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但决策一旦作出,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允许讨价还价,一定要有强烈的纪律意识。这样,才能保证政令畅通、保证我们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了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上升期,这是价格部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抓住机遇,团结协作,勤恳工作,锐意进取,为顺利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面建设富裕型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