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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调查,4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6.5%,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6.5%,与上月比下降0.4%。分类别看,4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9.9%、4.5%、4.4%、5.4%、7.4%,衣着、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6%、3.5%、12.1%。与上月比,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6%、0.3%、0.1 %、0.2%、0.4%。食品、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1.2%、0.9%、0.4%。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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