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调查,9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1%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5.1%,与上月比下降0.2%。分类别看,9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3.8%1.2%1.4%4.7%3.6%,衣着、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5.3%1.8%0.1%。与上月比,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2%1.9%0.5%1.2%0.2%,食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3%0.2%,交通和通信价格持平。

 

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9月份

1-9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99.8

105.1

103.8

市 区

99.9

107.3

104.2

石狮市

99.3

105.6

104.1

晋江市

100.3

103.7

104.2

南安市

100.3

106.0

103.7

惠安县

98.3

106.1

105.1

安溪县

99.4

103.9

103.0

永春县

100.2

107.6

104.0

德化县

97.6

102.9

103.1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