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调查,5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8%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2.8%,与上月比上升0.5%。分类别看,5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6.0%1.2%1.9%3.3%1.1%4.7%,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4.9%0.6%。与上月比,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3%1.2%0.5%,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3%0.1%0.3%0.3%,烟酒及用品价格持平。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5月份

1-5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5

102.8

102.7

市 区

100.6

102.7

102.8

石狮市

100.7

103.2

103.3

晋江市

100.1

102.9

103.9

南安市

100.6

102.8

102.3

惠安县

100.5

104.6

103.9

安溪县

100.7

102.5

102.2

永春县

100.5

102.3

102.3

德化县

101.1

102.1

102.0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