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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调查,4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6%,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2.6%,与上月比上升0.3%。分类别看,4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5.3%、1.2%、2.1%、2.7%、1.4%、4.4%,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4.3%、0.3%。与上月比,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2.9%、0.4%、0.6%,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4%,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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