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调查,3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0%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3.0%,与上月比下降1.2%。分类别看,3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6.8%1.4%2.1%2.9%0.2%1.4%3.5%,衣着价格下降5.4%。与上月比,居住价格上升0.4%,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9%0.1%4.2%0.1%0.5%1.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持平。

 

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3月份

1-3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98.8

103.0

102.7

市 区

98.3

103.6

103.1

石狮市

98.7

103.5

103.5

晋江市

98.5

104.9

104.4

南安市

99.6

102.5

102.1

惠安县

99.3

104.7

103.5

安溪县

98.6

102.4

102.2

永春县

97.5

101.5

102.4

德化县

98.9

102.4

102.1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