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调查,10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6.3%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6.3%,与上月比上升0.4%。分类别看,10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5.3%1.8%1.8%5.1%0.1%6.9%,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3.3%2.0%。与上月比,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7%2.4%0.4%0.2%0.1%2.4%,食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2%0.4%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10月份

1-10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4

106.3

104.0

市 区

100.1

108.4

104.7

石狮市

100.0

106.0

104.3

晋江市

101.0

105.9

104.4

南安市

100.1

106.3

104.0

惠安县

100.2

106.7

105.3

安溪县

100.9

105.3

103.3

永春县

99.9

108.2

104.4

德化县

99.9

103.6

103.1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