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8,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1.8%,与上月比上升0.1%。分类别看,1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分别上升6.2%1.7%0.9%2.5%2.5%,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1.3%4.1%0.8%。与上月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分别上升0.9%0.2%0.4%0.2%,衣着、交通和通讯、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2%0.4%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

 

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1月份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1

101.8

市 区

100.3

101.9

石狮市

100.6

102.9

晋江市

99.8

102.6

南安市

99.8

102.4

惠安县

100.8

101.4

安溪县

100.4

100.7

永春县

100.6

102.2

德化县

100.3

100.7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