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7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3%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0.3%,与上月比下降0.3%。分类别看,7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3%0.5%1.3%2.0%4.5%,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7%7.0%,交通和通信价格持平。与上月比,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2%0.7%0.1%0.4%0.8%,食品价格下降1.4%,烟酒及用品、衣着价格持平。

 

 

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7月份

1-7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99.7

100.3

100.2

市 区

99.5

101.4

101.0

石狮市

100.3

101.7

101.2

晋江市

100.3

100.5

99.3

南安市

99.5

100.1

101.6

惠安县

99.0

98.9

99.4

安溪县

100.3

100.1

99.6

永春县

99.5

99.9

99.3

德化县

99.8

99.4

99.3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