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5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0%,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持平,与上月比上升0.3%。分类别看,5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6%0.5%0.8%1.6%4.6%,衣着、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1%0.8%5.8%。与上月比,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6%0.3%0.1%0.6%0.1%,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5月份

1-5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3

100.0

100.1

市 区

100.1

101.0

100.9

石狮市

100.5

101.2

101.0

晋江市

100.7

99.3

98.7

南安市

100.2

101.9

101.8

惠安县

100.4

98.5

99.4

安溪县

100.3

98.9

99.4

永春县

100.1

98.7

99.0

德化县

100.4

99.0

99.2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