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5%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1.5%,与上月比上升0.6%。分类别看,11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3.5%1.2%0.9%2.0%2.9%2.4%,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4%3.3%。与上月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6%0.1%0.1%0.3%2.2%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2%,衣着价格持平。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11月份

1-11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6

101.5

100.5

市 区

100.5

100.8

100.8

石狮市

100.6

102.0

101.3

晋江市

100.7

103.3

100.4

南安市

100.9

103.3

101.9

惠安县

100.5

99.8

99.4

安溪县

99.8

99.9

99.8

永春县

100.7

100.3

99.5

德化县

100.1

99.8

99.3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