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10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4%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0.4%,与上月比下降0.6%。分类别看,10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3%1.2%0.7%1.8%2.7%2.4%,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5.8%。与上月比,烟酒及用品、衣着价格分别上升0.1%0.2%,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居住价格下降1.5%0.1%0.1%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10月份

1-10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99.4

100.4

100.4

市 区

99.1

99.7

100.8

石狮市

99.7

100.9

101.2

晋江市

98.9

102.0

100.1

南安市

99.8

101.8

101.7

惠安县

99.6

98.8

99.4

安溪县

99.6

99.8

99.8

永春县

99.3

99.0

99.4

德化县

99.3

98.7

99.2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