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9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9.9,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下降0.1%,与上月持平。分类别看,9月份与去年同期比,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2%0.3%6.3%,食品、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0%0.6%0.2%0.3%3.5%。与上月比,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1%0.4%1.6%,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交通和通讯价格分别下降0.5%0.1%0.2%0.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持平。

 

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9月份

1-9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0

99.9

102.1

市 区

100.2

100.0

101.3

石狮市

100.8

99.9

102.5

晋江市

99.3

99.8

102.8

南安市

100.3

98.4

101.5

惠安县

100.3

101.3

102.2

安溪县

100.1

101.6

103.5

永春县

100.0

99.0

102.3

德化县

100.2

99.9

101.2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