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9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8,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5.8%,与上月比上升1.9%。分类别看,9月份与去年同期比,我市食品、烟酒及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4.3%、2.3%、3.3%、9.3%, 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价格分别下降2.3%、0.1%、1.2%、5.3%。与上月比,食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2.0%、0.1%、8.2%、1.2%,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分别下降0.3%、0.1%,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持平。

 

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9月份

1-9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1.9

105.8

104.1

市 区

101.4

105.5

104.0

石狮市

102.9

104.3

103.0

晋江市

101.2

106.3

104.1

南安市

103.6

106.1

104.4

惠安县

101.1

103.8

104.0

安溪县

101.9

107.0

105.9

永春县

102.7

107.0

104.2

德化县

101.8

105.1

104.0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