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8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4.7,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4.7%,与上月比上升0.5%。分类别看,8月份与去年同期比,我市食品、烟酒及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1.0%、2.4%、5.4%、8.0%,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价格分别下降2.1%、1.2%、5.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持平。与上月比,食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1.2%、0.8%,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7%、0.1%、0.1%、0.1%、0.2%,烟酒及用品价格持平。

 

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8月份

1-8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0.5

104.7

103.9

市 区

100.2

104.1

103.8

石狮市

100.1

103.3

102.9

晋江市

100.7

105.8

103.9

南安市

100.4

104.5

104.1

惠安县

100.9

104.3

104.1

安溪县

100.5

106.6

105.8

永春县

100.3

105.5

103.8

德化县

100.2

103.7

103.9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