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5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4.5,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升4.5%。其中食品、烟酒及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11.9%、2.5%、4.6%、6.6%,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5%、0.3%、3.0%、7.1%。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4.5

市 区

104.4

石狮市

103.1

晋江市

104.1

南安市

105.0

惠安县

105.0

安溪县

106.5

永春县

104.6

德化县

104.2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四年
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