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明显上升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3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2,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升3.2%。其中食品、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9.6%、2.6%、0.8%、3.2%、3.1%,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讯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0.9%、8.3%。

 

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103.2

市 区

102.4

石狮市

102.3

晋江市

103.1

南安市

103.7

惠安县

104.3

安溪县

106.2

永春县

102.8

德化县

104.4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