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12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7,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比上升2.7%,与上月比下降0.1%。分类别看,12月份与去年同期比,食品、烟酒及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升7.1%0.5%2.8%6.7%,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价格分别下降1.6%0.4%0.7%6.2%。与上月比,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升0.1%0.3%0.2%,食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4%0.1%0.2%0.1%。烟酒及用品价格持平。

 

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12月份

1-12月累计

(以上年同期为100

以上月为100

以上年同期为100

全 市

99.9

102.7

104.0

市 区

100.2

101.7

103.7

石狮市

99.5

102.5

103.1

晋江市

99.7

103.7

104.3

南安市

99.6

102.2

104.1

惠安县

100.0

102.2

103.7

安溪县

99.8

104.1

105.7

永春县

99.9

104.7

104.4

德化县

99.9

101.5

103.7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统计局 

二○○五年 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