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挂号费——挂号费类 |
| 普通挂号 | ||||
| 三级 | ||||
| 甲等医院 | ||||
| 乙等医院 | ||||
| 丙等医院 | ||||
| 二级 | ||||
| 甲等医院 | ||||
| 乙等医院 | ||||
| 丙等医院 | ||||
| 一级 | ||||
| 甲等医院 | ||||
| 乙等医院 | ||||
| 丙等医院 | ||||
| 急诊挂号 | ||||
| 专家挂牌门诊 | ||||
| 主任医师门诊 | ||||
| 副主任医师门诊 | ||||
| 咨询门诊 | ||||
| 家庭病床巡诊费 |
一、普通挂号费
1、初诊者另收病历工本费。其标准由同级卫生部门制定,报物价部门备案。
2、法定节假日及下班时间门诊,按急诊挂号费标准收取。
3、以下情况不再交纳挂号费。
(1)病人一次门诊,属病情需要医生开出二张以上处方或多项检查的。
(2)病人病情需要一个疗程治疗,或需进行物理矫治术的全过程。
A、针灸、理疗、推拿、按摩一个疗程。
B、镶牙、配眼镜全过程。
C、治疗过程因病情需要医生开出一张处方连续注射。
(3)因诊断不明需要其它科室协助诊断的。
二、专家挂牌门诊挂号费
1、专家挂牌门诊是指同类医院中,对某种疑难病症具有独特的,与众不同的诊治技术,确实能解决某种疑难病症的门诊。
2、专家范围:从事本专科临床工作,确有诊治疑难病症的诊断技能且有成效的,并且有正、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
3、专家挂牌门诊应由医院统一计划组织安排,并将专家门诊服务内容和具备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务人员公布于众。从事专家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坚持挂牌服务制度,由病人自愿选择就医,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