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实行“六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抓职能转变。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把服务群众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二抓思路创新。针对长期以来物价队伍人员不足,农村物价管理工作薄弱的情况,在原有农本调查、价格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整合资源,聘请一批农村物价员,建立农村物价员制度,做到价格监测员、成本调查员、政策宣传员、价格监督员、民情联络员“五员一体”,实现价格监管向农村延伸。三抓信息加工。大力收集农村价格行情和社情民意,及时进行综合处理、反馈,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四抓有效服务。在乡镇村的显眼位置张挂价格服务信息表(牌),公布常见的涉农价费标准、农资价格、农村价格行情、农产品成本收益情况、惠农政策、价格服务电话以及农村物价员的联络方式等。五抓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开展农资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建房收费、计生收费、电、身份证、摩托车证照费、有线电视收费和医疗收费的检查,纠正和查处不规范的涉农价格行为。六抓队伍素质。为提高农村物价员的业务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