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有偿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为规范经营者塑料购物袋销售行为,正确引导消费者降低塑料购物袋使用频率,切实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泉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于6月2日组织人员对市区新华都、百汇及部分超市、农贸市场提供有偿塑料
购物袋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有无低于经营成本销售、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销售的行为。经检查发现,目前市区有偿提供的0.025毫米以上塑料
购物袋价格在0.1-0.5元之间,随型号大小不同而略有差异,大型零售企业均能在收银台显著位置标注有偿塑料购物袋的价格,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较好。部分超市标价不规范,对有偿塑料
购物袋未另行标价及分开计算,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改正。针对农贸市场及流动小商贩交易数额小、商品特殊,实际执行困难的特点,在政策执行初期,检查人员采取提醒告诫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督促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有偿使用塑料
购物袋,提高环保意识。